苏州2011-05-20 至 201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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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09-06-24 至 2009-06-26
苏州2009-06-24 至 2009-06-26
苏州2009-05-22 至 2009-05-26
苏州2009-05-22 至 2009-05-25
苏州2009-05-23 至 2009-05-25
苏州2009-05-13 至 2009-05-15
填写细则:
1、请先仔细阅读上述文件中的内容,确认后用正楷清晰填妥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传真或将扫描件回邮提交展位申请。
2、 参展申请表中的所有内容请真实、准确地填写。联系信息若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主办单位。
3、 参展申请表递交后,参展企业将收到盖有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公章的参展申请确认函,请参展单位按照上面的通知支付展位费用。
4、 参展申请表连同我会参展确认函一并视为正式参展申请,具有法律效力。
5、 展位收费:展位的具体收费方式请见上述文件。
6、 展位分配:按企业递交参展申请表的顺序先后,先报先选,最终的位置确认将在参展企业按要求缴纳展位费后生效, 如有特殊情况,主办单位有权对最终展位分配位置略作调整。
7、 参展要求:只有展出产品属于本届展览会正式展品范围之内的公司/企业方可参展。
8、 展商联系方式:
a) 请提供确实的邮寄地址,我们将往该地址快递发票等重要文件;
b) 请提供两个确实可以接收邮件的Email地址并保证邮箱接发通畅,所有相关的通知都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9、 退展事宜:2009年6月30日前退展将扣除展位费全款的10%作为违约金;2009年7
月1日8月31日期间退展,将扣除展位费全款20%作为违约金;2009年9月1日-10月21日期间退展,将扣除全部展位费作为违约金。如有极特殊情况,需在展后交纳展位费的企业,须在开展前向主办单位出具延期付费的情况说明一份并加盖公章。
10、因参展展品和用于现场展示的图文资料中含有侵权或有侵权嫌疑,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后果须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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